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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539 发布时间:2016-05-20 |
公路设施对于公路护栏网来说,我们在考虑其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时,除要考虑其完备水平外,还要考虑安全护栏的安全、导向功能以及不足点的问题。 (1)路侧安全净区是指公路行车方向最右侧车行道以外、相对平坦、无障碍物、可供失控车辆重新返回正常行驶路线的带状区域。国内外统计数据表明,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约30纬是由车辆行驶出路外造成的,因此路侧安全净区宽度是安全设施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 (2)护栏的防撞性能是护栏设计、评价的重要指标.如今护栏的碰撞条件的发展趋势发生了变化:①车辆组成向小型化和大型化两极发展,大型车比例提高;②小客车自身的被动安全措施进一步强化,使得护栏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的功能更加受到重视;③护栏的碰撞能量普遍提高;④路基护栏和桥梁护栏采用统一的碰撞条件。 (3)护栏完备率反映了护栏的完备水平,其确定方法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过短护栏率反映了过短路侧护栏的使用情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规定“路侧护栏最小设置长度:波形梁为70m,混凝土护栏为36m,缆索护栏为30Om",参照公路设计中一般最小半径及极限最小半径的定义,这里定义过短护栏为连续长度小于50m的波形梁护栏。 (5)护栏端头处理的合理性反映了护栏端头的处理情况,一些地区护栏端头处理不合理,特别是护栏在设置的起讫点、交通分流处三角地带、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隧道人、出口等位置,一旦发生碰撞事故时不能将车辆及驾乘人员受到的损伤降到最低. (6)过渡护栏率反映过渡护栏的使用情况。不同形式的路基护栏之间或路基护栏与桥梁护栏之间应进行过渡处理, (7)护栏的导向性、立柱基础稳定性、护栏各部位联动性反映了安全护栏的实际功能,通过这些指标的确定可以评价其在保障安全以及导向方面发挥的作用大小。 (8)活动护栏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为方便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通行和一侧道路施工封闭时临时开启放行的活动设施。活动护栏在正常情况下要求具有一定的隔离性能,在临时开放时应能快速、灵活地移动。为保证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视线诱导功能的连续、畅通,要求活动护栏的高度应该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高度保持协调.活动护栏的设置合理性可作为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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